“一定要姓‘公’!”幾日來,圍繞公園屬性,一場激烈的“整治戰”正在福建廈門持續。
  2月27日,中國青年報記者在位於廈門市區中心地帶的白鷺洲公園看到,原本紅火的茶館、餐廳、會所絕大部分處於停業整改狀態,隨處可見“停業整頓、暫停營業”的告示,一些被擋板遮得嚴嚴實實的違規經營場所,成了公園裡的“新景”。
  位於白鷺洲公園攝影廣場4號的“芸天下”茶莊就是被責令整改的一家會所。一名女服務員說:“不好意思,我們今年年初就暫停營業了。”
  這名女服務員稱,他們會所目前正處於停電停水的狀態,無法進行接待。
  “以前這裡可熱鬧了。”一位經常在公園會所旁的草地上鍛煉身體的老大爺告訴記者,整改前會所前面停著很多豪車,進出的人員“看起來也都是有錢人”。
  在他看來,政府這樣的整改很有必要。“為什麼叫公園,因為它是屬於市民的,怎麼可以讓公園變成一些人營利賺錢的工具呢?”大爺說。
  此時,距離新華社播發《公園為何成“公館”?——廈門白鷺洲公園“違建”問題調查》一文,已過去一年。就在一個月前,中央人民廣播電臺還報道了白鷺洲公園高消費場所經營得如火如荼的現象。
  與現在的停業整頓狀態不同,在此前媒體的報道中,白鷺洲公園內的經營場所完全是另外一種景象:部分餐廳實行會員制,入會門檻高達10萬元;不實行會員制的,人均消費六七百元很正常;魚翅燕窩是大部分餐廳的必備菜餚。雖然不以高端、私人自居,但公園內大部分餐廳的定價都讓普通百姓望而卻步。
  一名曾經到白鷺洲公園“田園沐屋”餐廳吃過飯的女孩說:“餐廳在湖邊,風光很好,環境沒得說,但菜餚的味道一般,沒有出彩的菜,而且好貴。”
  “事實上,相關的整治工作我們一直在做。”廈門市市政園林局公園與風景管理處負責人告訴記者,只不過,有些經營者抱著僥幸心理,背地裡偷偷進行違規甚至違法經營,“我們確實也沒辦法24小時看著他們”。
  因此,在此輪整治中,為了堵住公園裡的“不公”經營,廈門重拳出擊:對白鷺洲公園和園林植物園內13家經營場所發出限期整改通知,並且從1月25日發出整改通知當日開始,對這些場所採取停水停電措施。
  而據《廈門日報》報道,被停水停電後,一些經營場所還是“陽奉陰違”。白鷺洲公園“田園沐屋”的經營者在廚房附近自行安裝了兩台發電機,放置了兩個大水桶,通過私自發電、蓄水等方式,繼續營業。被舉報後,有關部門不得不對其進行圍擋,令其整改。
  雖然集中整治收效良好,但在公園與風景管理處負責人看來,這種方式還不是根治公園“不公”問題的根本途徑。“我們還是要找到一條可持續的道路。”這位負責人說,一陣風式的整治,可能一時會取得顯著效果,但在長遠看來,無法解決深層次的問題。
  另一位在廈門園林系統中工作多年的人士分析,全國的公園其實都面臨類似的問題,“一二十年前,當各大城市開始蜂擁而上建設公園時,財力並不充足,只能寄希望於‘以園養園’,政府承諾讓公園管理者放開一部分經營空間,以經營收入來彌補公園養護經費的不足”。
  該人士說:“如今政府財力充沛了,老百姓也更註重公園的公共屬性,又希望壓縮這些經營場所的利潤空間,難度巨大。”
  公園與風景管理處負責人稱,這一歷史遺留問題,在全國城市公園中都存在,“我們需要找到一種能夠長效解決公園公共屬性問題的辦法,我們也在‘摸著石頭過河’”。
  該負責人所說的長效辦法,是一部已於兩年前出台的法規:《廈門經濟特區公園條例》。記者查閱了各地出台的關於公園管理的法律法規後發現,很少有像廈門一樣明文規定,為游人服務的快餐店、茶座等設施要統一布設,而“餐廳、酒吧、歌舞廳、夜總會、賓館、酒店、會所等商業經營設施”則為“不得規劃建設”。
  有了明確的立法保障,該負責人認為,公園“公”的屬性才能長遠得到保證,“當然,就算是有法律了,有些老問題,我們也還是只能慢慢解決,在這部法律出台之前就已經存在的經營場所,我們只能勸導他們逐漸轉變業態,向大眾化轉變”。
  本報廈門2月28日電  (原標題:廈門:讓公園真正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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