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昌江(海南)10月22日電記者邢東偉通訊員 麥兆堂 海南昌江一男子王某某以收取“保護費”的名義,三次到昌江縣某香蕉地勒索錢財,採用燒工棚、砍香蕉等手段對被害人實施威脅,多次強行索取財物。今日,海南省昌江縣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據瞭解,2014年5月7日,被告人王某某因沒錢花,便想去昌江某香蕉地收取“保護費”,隨後王某某獨自一人騎摩托車到昌江某香蕉地工棚,讓工人李某某打電話給老闆吳某某,王某某在電話里告訴吳某某稱其可以保護該香蕉地的香蕉不讓人偷或者破壞,要求吳某某給其200元錢作為“保護費”,經吳某某同意後,王某某從李某某處拿走200元錢。
  2014年5月8日6時許,王某某和“阿強”等人在村裡喝酒。在喝酒過程中,因沒錢買酒,便想到再去昌江某香蕉地索錢買酒。但遭到香蕉老闆吳某某的拒絕。5月13日晚,被告人王某某在村裡與“阿強”等人喝酒,喝酒過程中王某某想去開包廂,因沒錢,王某某又想去香蕉地收保護費。隨後王某某讓“阿強”開摩托車載到香蕉地,王某某獨自一人走到香蕉地工棚處,王某某讓工人李某某打電話給老闆吳某某,要求吳某某交保護費,並揚言不交就燒工棚和砍香蕉。被吳某某拒絕後,王某某持刀進入工棚內,將工棚的花椒布點燃,將砍倒一棵香蕉樹。  (原標題:男子沒錢喝酒開包廂三次到香蕉地燒工棚砍香蕉收“保護費”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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